5月12日,第三支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进行专题学习。会议由第三支部书记何洁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首先回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视察广东省的情况和讲话精神。莞城校区党总支副书记丘永辉传达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丘永辉指出,在广东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奋力决胜全面小康、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于今年4月4日专门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东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广东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要全面准确领会批示的精神实质,核心是把握好“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促进我校发展紧密结合,增强学习的指导性、针对性,不断提升办学治校的能力水平。要坚持立德树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刘哲/文 黄晓艺/图)
